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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10-18 08:11:34 来源:财政部网站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检查原则,上海市于8月起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监督检查的比例为代理机构总量的20%,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共检查40家,检查范围为其所代理的2016年度本市政府采购项目。市财政局依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在符合被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名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布。此次检查时间从2017年8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为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五个阶段。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的依法采购的执行情况。至8月底,自查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做好后续阶段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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