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深入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打造“阳光财政”,云南省财政厅研发并运用“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系统”,在云南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工作。
一、创新思路,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为持续推动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助推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工作。一是研发系统。以统一平台集中公开预决算信息为契机,云南省财政厅研发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系统”。在全国率先采取统一平台公开,采用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公开时限、后台审核公开信息等技术手段,有效改变传统事后检查费时、耗力等状况。目前,该系统已嵌入云南省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并上线运行。二是强化运用。系统在省级投入运行以来,圆满完成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面100%、及时率100%”双百目标任务,切实提高了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上下联动,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全面覆盖。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云南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工作。一是共享监督资源。将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系统引入云南省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提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使用,共享财政监督资源,指导各州市财政部门强化监督手段,提高财政监督效能。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明确了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大理和西双版纳共7个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的重点州市,在2018年利用系统对预算信息公开进行动态监督。其余9个州市和3个财政省直管县利用系统对2017年度决算信息公开进行动态监督。三是同步推进实施。各州市财政部门在开展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的同时,指导和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使用云南省财政厅研发的系统,切实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实效。
三、上下联动,确保全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取得实效。一是协同合作,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都将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主动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本地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运用,形成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做好应用系统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将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云南省财政厅将对各州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培训,加大指导力度。根据全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和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系统应用进行培训。同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收集各州市在应用系统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大业务指导力度,促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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