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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财政局“四强化”助推政府采购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7-09-29 08:50:41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促政府采购项目公正、公开、阳光、透明,我县“四强化”助推采购监管
 
  一、强化信息公开。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质疑答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等信息均在指定信息平台发布,让采购人和供应商充分享有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采购方式管理。对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要求采购人一定要公开招标,对没有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采购方式。严禁采购人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三、强化招标文件技术方案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为避免招标技术方案的局限性、倾向性和歧视性,并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对所需货物或设备的使用要求,采购管理部门要求采购人聘请专家对招标文件技术方案进行论证。
 
  四、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为规范采购双方行为和保证专家客观公正评标,重点加强对开标、评标、定标现场的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全流程得到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对县重点项目的采购活动,邀请媒体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截止目前我县各类政府采购规模共计6731万元,节约资金713万元,节约率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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