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发挥财政监管作用 提升政府采购水平
作者: 发布于:2017-09-26 14:59:20 来源:财政部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政府采购“放管服”力度,加强内部监管,努力做到放下去、管起来、服到位。
一是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控制,重在预防。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抓住关键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招标中标公告等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三是提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代理机构在采购第一线,代理业务水平直接影响采购活动组织水平和采购效率。通过下通知,座谈等形式,加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理解,学习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及相关事宜,推动采购项目顺利运行,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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