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采取措施加强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
作者: 发布于:2017-09-24 09:36:0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力度,所有公开招标项目一律进场交易,严审投标单位资质,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采取日常管理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方式,对受到举报、投诉的代理机构,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依照相关规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三是严格按照《招投标法》项目规定,杜绝项目提前开标现象,项目单位按照政府投资计划,按期实施各类招投标活动,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四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信用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商业信誉审查,对信用较好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折扣、同等优先等优惠政策;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对于信用较好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由专业担保机构优先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建立违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违规失信行为公开披露,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截止7月底,全区共招标项目138个,投资总概算4.3亿元,节约资金2540万元,节资率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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