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作者: 发布于:2017-08-29 09:15:0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信息公开是政府采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关系到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水平,日前,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并就我省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建设、信息发布机制等事项作出了具体明确。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财政部要求,坚持江苏政府采购网及各设区市分网的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地位,不得整合、迁移或变更网站域名。二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按采购进程,在指定媒体及时、完整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按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公开采购预算表、支出决算情况和说明等内容。三是各地要强化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技术保障,畅通省市之间采购项目自动推送的数据通道,充分利用现有发布渠道和资源,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完整、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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