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梳理权力节点 政采内控管理分级授权
作者:张静 发布于:2017-08-24 14:44: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 “2017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的座谈交流环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刘春介绍了该中心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情况和87号令的学习体会。
据刘春介绍,镇江市是2013年底进行的深度机构整合,整合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总人数23人,内设综合科、采购一科、采购二科以及监督科四个科室,科室与科室之间存在相互制约与业务衔接关系。整合后,采购中心成为公共资源的一个科室,政府采购科,共有10人,承担起了原20多人的工作量,甚至更多。因为除财务工作,其它原集采机构的职能均由采购科承担,受大环境影响,政府采购的业务量较整合前翻了一番。
刘春表示,面对机构整合后人少事多的现状,如何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是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采取分段式管理的方式,但是考虑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手短缺的原因,仍沿用原中心项目负责人制的管理模式,根据新情况,针对PPP等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项目,增加组建项目组、实施项目组管理模式。
根据目前政府采购科现状,刘春表示镇江从三个方面做好内控管理。
岗位设置相互制约 分岗设权
政府采购科共设有四类岗位,分别是管理岗,业务主管岗主要负责标前标中管理,事务主管岗主要负责标后管理;专业技术岗,主要是与采购人接洽、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以及组织项目开评标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采购品目也会不定期轮换;辅助业务岗,主要负责委托协议签订、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开评标工作,数据统计上报,内勤;履约监督岗,主要负责网上商城管理、合同审核与见证、项目履约验收以及质疑接收与答复等。
在岗位设置上依法注重相互监督与制约,因为人手资源短缺,在各岗位职责中不仅明确相互监督与制约,还注意岗位间相互补台与协作。比如,履约监督岗不仅仅是进行合同审核与见证,还负责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人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又如,质疑接收与答复虽然是履约监督岗的事,但项目负责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做好所需信息资料地提供及协助答复。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采购科每个岗位、每一个人均有明确而且详细的岗位职责描述并对外公示,这是镇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大特色。
管理体系梳理权力节点 分级授权
“项目负责人制很容易被人诟病权力过于集中,相信这是很多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遇到的共同的问题。”刘春说,因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梳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节点,明确在关健环节或者权力节点都是双人在岗或者多层审核。
比如采购文件,项目负责人草拟,第二项目负责人互审,无误后,交给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最后由科室负责人审阅签发。300万元以上(10月1 号87号令实施后改为1000万)的复杂项目还需经中心主任室审阅。也就是说,一个采购文件至少要经四个人之手才能正式对外发布。又如,开评标环节,开标现场坚持主持人、记标人、唱标人三人在岗,评审现场坚持双人在岗,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帮衬,确保稳妥地完成项目评审的开评标组织管理工作。
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分事行权
镇江市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自2014年调研、2015年招标、2016年建设,到2017年全面上线使用,历时三年,在这套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上,着力做到两个全覆盖,横向覆盖政府采购所有业务,纵向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所有采购项目、所有采购方式、所有交易各方、所有操作流程均集中在统一的综合管理平台上操作,由原来的人跑变为数据跑,全面实现交易、服务、监管三位一体,实现“互联网+政府采购”。
“通过这次的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现在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说只有想不到,几乎没有做不到。”刘春介绍,利用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与管理上做到三个方面,一是全面管控、全程留痕;二是分工制衡、约束权力;三是履约监督、考评诚信。信息系统,既能管又能控。这套系统在内控管理上,设置了26个监督预警点,只要触及预警点,内控管理的小黄灯就会闪烁提醒。有人说,镇江市这个系统做得太细了。刘春却说,“我就是想利用系统管好事、管好人。”
在发言最后,刘春说,这次培训等于给江苏全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下了场及时雨,能帮助快速学习、深入理解87令的各项条款,也会把这次学习所获,带回去消化传达,用于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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