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红谷滩新区实施六大举措加强政采管理成效明显
近年来,红谷滩新区财政局紧紧围绕“规范运作,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原则,通过实施六大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运行。今年上半年新区共完成352 次采购,采购预算资金27625.98万元,实际成交价款24090.69万元,与采购预算相比,节约资金3535.29万元,节支率达12.7 %,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宣传。举办了政府采购学习培训班,印发了《政府采购文件汇编》,建立了政府采购QQ学习交流群及政府采购微信工作群,充分利用会议、网络、QQ、微信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着力提高采购单位法规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让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成为单位的一种自觉和习贯。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坚持按《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坚决执行省里统一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坚持实施主管部门集中采购,充分发挥批量集中的规模效应。对行政事业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肢解规避招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同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之间关系,明确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解,推进采购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着力防范采购风险。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坚持经济实用、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配置标准,要求采购单位参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合理配备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原则上采购预算不得突破配置标准价格上限。同时,对单笔或批量采购金额超10万元的,要求采购单位采购前先进行预算评审,以审定的采购预算作为项目的采购控制价,从源头上防范采购价虚高现象发生。另外,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强化采购预算约束,严格按预算进行计划管理,凡能一次批量集中采购的,决不允许分批多次采购,严禁中途随意调整采购预算,特殊情况需追加采购预算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核实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是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方法。针对零星分散且未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业务,若按常规采购,不仅采购时间长,而且采购成本高。为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主动与上级财政对接,积极加入市级统一组织的协议定点招标采购。通过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模式,不仅方便了采购单位办理零星分散的采购业务,同时发挥了定点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采购效率。
五是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随着国家取消了采购代理资格的认定,采购代理机构的数量猛增,一些职业素质差、道德水准低的企业也进入了政府采购领域,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降低了采购质量,影响了政府采购形象。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我们一方面采取准入备案制,凡承接新区采购代理业务,承接前,必须先到我局备案。备案入库的前提必须具备承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条件,同时,还必须是省、市财政部门备案入库的企业,否则不得承接新区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另一方面强化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直接与采购代理机构的准入资格挂钩,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将取消进入红谷滩新区采购代理市场的资格。
六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各种《政府采购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活动公示制,加大中标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严厉打击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违法失信行为,加大对其违法失信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将其违法失信行为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进入南昌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通过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新区政府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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