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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源“三措施”强化中介机构评审

作者: 发布于:2017-07-18 15:45:23 来源:财政部网站

  随着新源县经济社会事业的迅猛发展,政府投资项目呈现出种类多,建设项目多、投资金额大的现象,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愈加繁重。为保证中介机构审核的时效性及审核质量,新源县财政局采取多措施对中介机构提出要求,强化评审质量。


  一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评审业务委托管理,提高评审效能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财政投资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以及《新源县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保证评审的效率和质量。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在考核中不合格的将直接从中介机构库中除名;在抽查审核或背靠背审查工程审核误差率超过±3%的,第一次告诫,第二次终止合同。


  二是现场取证,详细询价。在项目审核过程中,要求中介机构认真核查图纸和资料,联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单位查看现场,重点审查签证中工程量的真实性,要求现场参加人员在工程量确认单上签字。对于投标中未涉及的材料、设备价格,要求中介机构多方询价、联系厂家,使价格更加符合市场行情,更具备说服力。


  三是签订廉政责任书。新源县财政局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强化财政评审业务办理中的廉政建设,该局与中介机构签订廉政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以及违约应该承担的后果,有效的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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