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将由政府购买环卫服务
近日,枣庄市城管局发布了《枣庄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审批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凡是在枣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及相关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以往的社会人员和企业的保洁能力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就需要更专业的企业提供服务。据了解,枣庄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枣庄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市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经枣庄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在枣庄市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服务业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同时,《办法》对企业的申请人、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企业工作人员、工作设备和经营范围等方面均有要求。资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科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查,对经营企业的也将划分为一级企业和二级企业,经过审批后方可颁发《许可证》。对于取得《许可证》的企业,需要进行年审,枣庄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也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据枣庄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李科长介绍,早在2015年,枣庄市就曾发布试行的服务许可标准,今年根据全省的统一规定和调整,重新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目前枣庄全市已经有20余家企业经过审批取得了相应的《许可证》。“现在有了新的管理办法,就是为了把这项工作交给更专业的企业去做,专业人士肯定会做的更好。”李科长称,城乡环卫一体化不断推进,需要更专业的企业提供服务,这也是政府为老百姓购买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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