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作者: 发布于:2017-06-18 09:55: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山西省财政部门牢牢抓住采购方式、采购效率、采购监管、专家评审、队伍培养五个重点环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夯实采购工作基础。
一、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贴近采购项目实际需求,依法科学确定各种采购方式,确立集中和分散共存、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采购格局。
二、在采购流程的设计上,针对政府采购办理环节多、采购效率低的焦点问题,主动简并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由审批制改变为备案制,大大压缩审批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取消了采购资金支付的前置审批,显著提升了采购效率。
三、在监管制度的完善上,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机构相分离,财政部门内部只设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专司监管职责。集中采购机构独立履行操作执行功能,省本级从 2005年7月开始将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交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具体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做到了监管与执行彻底分离。
四、在评审专家的管理上,持续扩容专家库,全省政府采购各类评审专家人数达到13000多名,专业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满足采购项目评审需要的基础上大幅降低了多次抽取的重复率。同时,不断改进专家抽取方式,将提前一天抽取缩短为当日抽取或开标时抽取,将人工电话抽取改进为自动短信抽取,将手工密封升级为密函打印机自动密封,杜绝专家名单失泄密问题。
五、在采购人员的培训上,山西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省本级累计培训各类人员近5000人次,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整体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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