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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动PPP】又是一年春风起,风沙与雾霾共舞

作者:靳林明 发布于:2017-05-10 17:09:04 来源:PPP知乎

  作者简介:靳林明律师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其主办的多个基础设施项目获得律师业界大奖,其也被评为PPP项目金牌律师。靳律师为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成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成员、财政部PPP中心法律专家、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多省PPP入库专家,多个学术机构PPP专家。靳律师多次参加PPP项目评审,正在或曾经担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多家机构PPP培训讲师。 PPP知乎,您的PPP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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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底5月初,春末夏初的北京,迎来了沙尘加雾霾加狂风的“综合大餐”,朋友圈也被频频刷屏,感觉在朋友圈里与首都人民一起经历了这场风沙雾霾天气,所谓“同呼吸,共命运”。除了被刷屏的北京天气,几条新闻标题也引起了圈内人士的关注与讨论——“北京市重磅发文:规范功能性特色小镇发展 严禁搞大规模商品住宅开发”、“北京严禁以特色小城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


  实际上,上述新闻的背景在于2017年4月2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规范小城镇建设发展秩序、全面提升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我们在《特色小镇: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一文中,就特色小镇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不做过多赘述。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通知》从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特色小镇发展提出了哪些更具体的要求及举措:


  强化功能管控、坚持镇域统筹规划、加强产业管控。《通知》要求:强化镇域的发展特色;严格按区域功能定位审批相关规划;加强产业管控,对不符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不予批准。上述三点均是对地方政府规划、设计小镇提出的要求,与之前国家有关发文的相关政策精神相符,并从政府审批核准方面提出了管理措施。同时,对于重点的产业项目,《通知》还提出可以将产业发展要求等作为用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通知》明确要求,“以功能、产业和人口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禁打着特色小城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严禁搞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这里需要关注两点,第一是“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不知具体指向的是什么内容,是指的被多次提及但又语焉不详、蜻蜓点水的特色小镇PPP么?第二是“严禁搞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投资特色小镇或其周边的商业或商品住宅地产,是目前特色小镇开发中众人关注的“蛋糕”。实质上,小镇强调以产业发展为主,产业的发展会导致人的集合,就必然需要商业或商品住宅地产的发展,但商业或商品住宅的发展应与小镇实际产业及人口合理匹配。《通知》明确提出了不能以特色小镇的旗号进行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这实际上给众多观望的投资人提了个醒:投资特色小镇,可不许打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心思,小镇建设应以产业发展为主导,商品住宅地产的“蛋糕”仍在,但应与小镇的产业及人口合理规模相匹配。


  土地供应方式多样化。《通知》强调了国有经营性用地要严格落实土地招拍挂制度,还提出集体产业用地试点探索联营联建等利用方式,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试点。《通知》未明确具体的模式,投资人与政府在设计该类项目交易模式时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设置。


  科学安排建设时序,不搞一次性授权。《通知》对企镇合作的节奏跟进度提出了有序的要求,“不搞一次性授权,不能一哄而上”。如何定义“不搞一次性授权”?是不是说不允许整体授权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通知》中未给出明确的解释,但是从《通知》的前后文及目的理解来看,我们理解,《通知》强调的是避免闲置土地及进行合理有序推进建设,在采用PPP模式实施,授权社会资本进行项目投资时,应合理设置项目的边界及范围。


  《通知》从多个方面对特色小镇的建设提出了要求及举措,也针对目前可能存在的趋向性问题提出了要求,体现了政策趋势。虽然只是北京市出台的相关文件,但是这场风能刮多远,会不会引起各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呢,这就只能等未来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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