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推广运用PPP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对襄阳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予以表扬,并予以激励支持。
据了解,获得表扬的全国10个市(州)和20个县(区、市)在2017年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对获得表扬的市、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
PPP投融资模式改革是襄阳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之一。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交通运输、市政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片区开发等五个领域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
襄阳市财政局抓住机遇,积极跟进,在组织保障方面加强顶层设计, 2016年专项安排5亿元资金投入PPP项目资本金,专项用于项目前期费用、咨询服务费用,并与中国PPP基金对接,争取资金10.4亿元;在宣传培训方面多措并举,先后对襄阳市近千名从事PPP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宣传,打造多层级的宣传机制;在项目推进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策划,形成全领域的示范项目。
目前,已有43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储备库,其中:襄阳庞公大桥、襄阳道安老年公寓、智慧老河口3个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已有7个项目纳入湖北省第一批PPP示范项目。襄阳庞公大桥、鱼梁洲环岛路景观带、襄阳科技城等一批PPP项目已经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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