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采购中心三举措推进“学转促”
作者: 发布于:2017-05-02 08:23: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教育落实到整改上、落实到工作中、落实到服务上,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树立清风正气、阳光采购。政府采购工作是展示政府公信力、廉政度的一个重要窗口,要提高廉政教育,勤学习、强自律、重法规、守制度,践行阳光下的采购,从严从瑾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中心遵法依规组织政府采购,认真编写、审核项目招标文件;严格规范专家行为,保证采购质量;依法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化水平,致力于营造阳光、正气、和谐的政府采购氛围,提升公众理解和支持。
二是增强服务理念,提高采购效率。中心主动服务,对重大项目深入用户单位调研,听取需求意见,做好数据分析,以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参数,认真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从而做细做实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三是统筹兼顾,推动政策落实。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在资格条件、项目评审等方面降低竞争门槛,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调动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政府采购中心秉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准确把握“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以“学转促”教育活动为抓手,把学习教育融入到政府采购日常工作中,切实服务采购人与供应商,提高采购效率,落实政策功能,倡行阳光采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湖北省公安县有序推进PPP工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