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栖霞对13家采购代理机构实地检查
作者: 发布于:2017-05-02 08:23:47 来源:财政部
为加强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为,栖霞市用两天时间集中力量对在栖霞执业的13家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代理费收取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13家代理公司都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财务室和档案室,但个别代理公司也存在一些违规现象,如没有设立招标会议室,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与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比较好的做法,比如,推行项目经理和财务双向交接制度,即项目经理把保证金退还最终期限制作成表,开标结束当天与单位财务人员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将来谁的环节出了问题就处罚谁,避免了因对接不及时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问题。通过边检查边推广好做法,促进了各代理公司完善内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栖霞政府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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