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首个超亿元政采PPP项目顺利完成
在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四月之初,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历时六个月顺利完成了该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PPP模式“第一单”。
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2016年9月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敦化市政府采购首个超亿元的新型城镇化PPP项目。该项目是经市政府批准,受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市新城区启动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完成,市政府采购中心召集采购骨干工作人员,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代理人多次沟通,确定项目招标流程及细化技术参数。从资格预审到确定合格中标人,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在项目采购阶段的三个关键期分别进行了科学严谨的调研。第一阶段:为了检验项目方案能否吸引市场参与主体,如潜在投资人、融资机构的意愿,并借此获得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反馈,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充分的市场测试,对PPP方案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完善。第二阶段:为了实现市场测试的职能,验证项目是否具有足够的引力,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设置了合理的资格预审条件。资格预审的条件主要为资质、项目经验、财务等方面的客观条件,条件设置既需要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实施机构的特殊要求,同时也考虑了到潜在投资人的实际情况。第三阶段:设置合理的边界条件,项目的采购边界条件主要包括项目运营模式、项目合作年限、回报机制、交易结构、风险分担机制等,为供应商搭建了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
该项目为新城区启动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管廊全长约14390m。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4050m,二期工程6940m,三期工程3400m。参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为10.57亿元。一期总投资约2.98亿元,二期总投资约5.10亿元,三期总投资约2.49亿元。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经本次采购甄选正式中标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3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市政府通过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
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作为首个落户敦化的政府采购PPP项目,将开辟一条将充裕的民资“活水”引入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新路径。即可以使财政资金以外的各类社会资本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又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长期合作关系。创新管理理念和手段,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从规模扩张向效益和品质提升转变,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进一步推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作者: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