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上限降30万
作者: 发布于:2017-04-06 10:54:00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出台《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5项举措、14条意见降低交易成本,方便市场主体,提升服务效能。
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由最高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最高不超过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由最高不超过80万元降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推行网上办事,提升服务效率。实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今年6月底全流程电子化覆盖率要达到80%。
完善服务功能,优化简化服务流程。取消会员主体资格注册原件核对、投标保证金退还前审核工作,简化会员主体资格注册登记、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推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今年10月底前,市场主体在省内其他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的信息,无须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重复登记和验证,实现全省范围内“一地办理、全省互认、全程通用”。
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容缺机制。对尚未完全具备发包条件的招标项目,在满足法定的招标条件前提下,先行办理进场交易项目登记手续和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补齐相关手续即可。为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扶贫开发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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