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
山西方山县采购中心推进政采规范运行
作者: 发布于:2017-03-29 09:38:07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动方山县政府采购工作,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五项措施,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标方式管理办法,加强对投标公司的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细编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均应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不得超出批准的预算,采购合同金额不得超出中标金额。
三是扩大采购范围。坚持“抓大放小”的原则,并适当调整了政府采购目录,对通用、大型的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对有特殊要求和小型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形成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工作格局。
四是坚持依法采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明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提升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采购管理。结合方山县工作实际,对《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强化对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约束,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采购工作,从计划申报、合同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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