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棚户区改造
日前,涉及8个片区817户群众的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五期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该项目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记者从平凉市住建局了解到,自2016年起,平凉市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为各县区24个棚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楼建设和63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国开行、农发行棚改贷款授信(审批)额度68.55亿元,占全省贷款总额度544亿元的12.6%,仅次于兰州市,排名全省第2位。一种棚改融资新模式在我市得以实施并积极推进。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将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一种工作模式。 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平凉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平凉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方案》。各县也都结合各自实际,配套出台了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平凉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适用范围为已经纳入国家和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包括城镇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城郊村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鼓励其它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供贷款支持。
记者了解到,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抢抓国家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积极稳妥地实施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了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确定由平凉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平凉市惠民投资开发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和融资主体。其中平凉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至三期项目通过省级平台“三统一”(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模式实施;平凉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四期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平凉市惠民投资开发公司委托市棚改中心和各县棚改办实施棚改片区的拆迁安置、资金兑付等工作,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合力推进,全市棚改工作进展较快。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拓宽棚改资金筹集渠道,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都有积极意义。”市住建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