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多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一是明确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滁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方案》和《滁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省财政厅指导性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滁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是建立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滁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行政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责,监督部门保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根据《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制定《滁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如市财政局与市人社局印发《滁州市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市文广新局印发《滁州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16年“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民政部门就居家养老、教育部门就教师培训等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框架体系,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奠定了基础。
三是努力培育市场承接主体。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情况,为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公平参与承接公共服务及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是开展购买服务项目监督。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按预算编制和按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拨付,财政部门全程监督,每季度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并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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