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协委员:为残疾人购买爱心保险
正在召开的甘肃省“两会”上,甘肃政协委员、甘肃省残联理事长华文哲建议,甘肃官方将残疾人保险保障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全省30.77万重度和贫困残疾人每人补助80元购买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个人承担20元)。
“残疾人爱心保险是为残疾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或重大疾病所提供的保险。”华文哲介绍,发展残疾人保险工作,探索现代保险服务业支持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模式,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风险管控功能和经济补偿作用;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服务方式,对残疾人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后的生活提供社会化补充保障,有助于减轻政府和残疾人及家庭负担,也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更是助推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效举措。
2015年,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地政府为残疾人、老年人、城乡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对适用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这为开展残疾人保险提供了政策依据。
“甘肃省已在兰州、嘉峪关等地开展了残疾人保险等方面的尝试,并得到残疾人及其家人的广泛好评。”华文哲说。
华文哲建议,政府发挥在政策出台、宣传推广、引导服务上的主导地位,制定和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搭建平台。同时将残疾人保险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各级残联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残疾人保险服务进行市场化改革,交由市场主体执行专业化服务项目运作。
此外,监督和绩效考核也十分重要,华文哲建议,各县(市、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金融、卫计、民政、审计、残联、乡(镇)政府、保险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对残疾人保险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可具体衡量的指标体系,协同市州政府及残联、财政监督指导县级项目实施工作,邀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结果和绩效进行评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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