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财政重申政府采购办理时限_首页_首页要闻-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

山西晋城财政重申政府采购办理时限

作者: 发布于:2017-01-11 09:14:16 来源:财政部

  晋城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重申政府采购办理时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各环节当事人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及时有效。


  一是重申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结果公告、投标保证金退还、采购合同公告、采购合同备案、采购资金支付等环节当事人办理时限及内容。


  二是要求主管部门加强本系统政府采购办理时限管理,积极开展本部门政府采购办理时限核查工作,对核查中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把政府采购办理时限作为今后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对相关采购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严重影响政府采购资金支出进度的,将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及影响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罚。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