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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2016年PPP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30 11:11:00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道PPP

  2016年以来,在财政部的指导和帮助下,黑龙江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着力构建多元化、规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以及权利对等、机会均等、规则平等的PPP政策环境,发挥市场决定作用,为省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重点项目提供融资支撑。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由黑龙江省财政厅牵头制定,以省政府名义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全省PPP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方案提出:省财政厅确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全省PPP工作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评估论证、专家库和咨询机构库管理、项目监督和指导、履约管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风险防控、绩效评价,以及对上争取对下指导、咨询培训、信息统计、部门和区域协作等相关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二、强化管理能力建设。省政府先后两次专门召开PPP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郝会龙副省长亲自到会讲话、作出部署,敦促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采取切实举措推进相关工作。黑龙江省财政厅通过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知识合作、承接财政部全国培训和邀请国内外资深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从全面综合培训和条线专题培训两个层面,面向省内各地各部门领导和相关领域具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已组织开展3轮系统化培训,参训人员4000余人次,提高了各级领导对PPP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PPP实际操作能力。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黑龙江省财政厅与省发改委在整合各自项目库的基础上,统筹建立全省PPP项目库,目前,在库储备项目413个,总投资2497亿元。利用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重新海选、收录成熟度较高的PPP项目146个,总投资1830亿元。分三批次向财政部申报全国示范项目38个,积极推进“哈尔滨地下综合管廊”、“抚远东极小镇开发”、“鸡西垃圾焚烧发电”、 “绥大高速公路”、“鹤大高速公路”等一批PPP重点大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全省进入采购和实施阶段的PPP项目已达20余个,投资总额约718亿元。其中“哈尔滨地下综合管廊”获得财政部12亿元专项补助。截止目前,全省进入采购和实施阶段的PPP项目已达20余个、投资总额718亿元。


  四、设立融资支持基金。按照省政府部署,筹建并启动“黑龙江省PPP融资支持基金”,为省内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撑。为保障基金活力、提升投资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国内率先推出认缴制平行子基金架构、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直投跟进、子基金激励竞合等多项创新运行机制,基金总规模达1340亿元(包括:省财政先期种子基金6亿元、有关专项资金直投跟进86.8亿元、15个市县财政认缴7.2亿元、13家银行认缴1240亿元),在全国同类基金中位居前列。目前,6亿元先期种子基金已到位,省龙财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了基金公司负责基金具体工作, “哈尔滨地下综合管廊”、“大庆市智慧城市”等一批PPP项目已进入融资考察阶段,基金融资首单有望于近期签署。


  五、加强重点项目推介。一是创新项目推介方式,改变以往效果不佳的多项目单一媒介远程推介,积极推行现场精准推介,做到以点带面、重点推进、集中突破,首先在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抚远东极小镇开发项目上进行了成功试点,推介会得到省内外诸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方的积极响应,中国财经报、东北网、省报、省电视台等媒体做了跟踪报道,相关做法得到省政府和财政部的高度认可。二是在全省印发《PPP政策文件和案例汇编》,汇总国家和黑龙江省PPP政策文件以及各领域经典案例,便于比照实施。三是为提高PPP项目融资供需对接效率,从2016年初开始,分辑发布《黑龙江省PPP项目选编》,已对外宣传推介项目88个。


  六、搭建技术支援平台。筹建全省PPP咨询服务机构和专家库,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以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国征集咨询服务机构和专家,共有105家咨询机构、3386名相关专家应募,目前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近期拟向全省公示并开放,为各地各部门PPP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和智力支持。同时,围绕PPP推广运用工作所面临的难点、焦点问题,由黑龙江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省政府领导带队,先后赴江苏、重庆和土耳其等地考察调研,结合省情并吸纳外省先进经验,形成3篇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得到陆昊、郝会龙等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和亲笔批示,为黑龙江省PPP推广运用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七、对接多方优势资源。积极与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中国政企合作基金(中国PPP基金)和亚洲开发银行等方面进行对接洽谈,为省内PPP重点项目开拓优惠融资渠道。其中,中国政企合作基金已与黑龙江省签署国内省级层面唯一的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已启动具体项目融资合作进程。在黑龙江省财政厅积极推进下,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祝宪副行长年初访问黑龙江省并拜会陆昊省长,双方就融资支持中俄互联互通项目达成广泛共识,金砖银行在俄“远东经济论坛”期间促成了与黑龙江省和哈巴罗夫斯克政府之间的三方合作会谈。此外,黑龙江省财政厅积极引导省鑫正担保公司、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参与PPP项目融资担保,推动股权、债权、担保等投融资工具优势互补、协作并进。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目前黑龙江省PPP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黑龙江省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推进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全局,加快项目生成步伐。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负责社会领域方面PPP工作的要求,会同省直有关行业部门,围绕教育、科技、文化、环保、医疗卫生、养老、旅游、农业(林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有针对性的制定分行业PPP工作推进方案,确定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清单,并纳入全省PPP项目库。今后各地申请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未入库项目,建议不予安排。对没有正当理由,未采取PPP模式及未纳入全省PPP项目库的项目,建议在财政资金安排上不予支持。


  二、突出引领,放大政策杠杆效应。一是为提高黑龙江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受益范围,拟结合基金业绩考核,择机招募优质民营资本或基金参与出资,并引导全部市县参与认缴,缩短项目融资与项目生成路径,优化出资结构,简化操作流程,激发投资动力,力促多方共赢。二是参照财政部和兄弟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实施PPP项目前期工作财政奖补政策,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完善管理机制,采取合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给予前期工作费用奖补,缓解项目发起方支出压力,激励各地各部门发起生成更多的优质PPP项目。目前,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成,正在履行向省政府报批程序。


  三、兼顾质价,完善技术支持体系。面向全省启用、开放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和咨询专家库,实施开放式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优胜劣汰,通过多领域综合、特定专业领域、独立专家等三类技术咨询服务,引导国内优势智力资源满足省内PPP工作个层面咨询需求。以“两库”为依托,同步出台全省《PPP咨询服务机构和专家选聘管理办法》,将在全国同类机构或专家库中率先采用“长名单二次复选”、“质量+报价”等创新机制,实现咨询服务同质价优、同价质优,为省内PPP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促进项目生成准备、规范管理和落地实施。


  四、激励相容,培育诚信合作环境。为提高项目合作方的契约意识,提高违约成本,保证PPP项目规范实施,拟配合财政部即将制定出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财政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黑龙江省“PPP项目履约代偿机制和企业黑白名单机制”。对不遵守财政补助约定的市县,通过省与市县两级财政扣款方式,维护政府信用;对不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建设、不履行偿债责任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示其失信、违约等行为;对诚实守信、依规守法履约的企业,纳入白名单,黑白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实现激励相容、双向制约。


  五、注重实效,加强项目示范推介。一是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为载体,生成黑龙江省PPP核心项目群,采取动态管理,面向全国社会资本方进行常态化推介,同时,继续做好国家级示范项目申报争取,择机启动遴选社会领域省级示范项目工作,培育、复制和推广具有行业和地域特色的典型经验。二是创新项目推介模式,引导重点项目采用现场精准推介,提高推介效率和效果,并结合有关领域共性需求,与有关方面联合举办行业项目开发和推介会,整合业内优势资源,催化项目集群开发,放大融资规模效应。三是继续组织省内优质PPP项目,对接黑龙江省PPP融资支持基金、中国政企合作基金、金砖银行等融资资源。


  六、整合资源,开发高效服务平台。开发启用全省PPP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市县政府、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和专家团队,围绕政策、资本、项目、技术等要素,采用“互联网+PPP”模式建设跨部门、跨级次、交互式工作平台,与全国PPP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线上与线下业务多点互动、平行推进、实时更新,以共建、共治、共享的PPP发展理念。有机集成政策动态、项目推介、咨询服务、融资基金、案例示范、股权转让等PPP相关资源,为PPP推广运用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大数据服务。


  七、对症施策,强化治理能力建设。在社会和公共服务领域,继续开展PPP专业培训,编制发布PPP政策、案例和实务汇编,强化政策解读、普及业务知识。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观摩示范等多种形式,立足实际需求,增加知识含量,切实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针对省内特定行业条线的焦点、难点问题,优选经验丰富的咨询机构或业界精英,采取专家辅导、问题会诊、实景模拟和操作培训相结合方式,提升行业项目生成效率和PPP管理水平。


  八、创新机制,夯实相关基础工作。一是构建“结果导向型”PPP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研发合理的评价指标,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政府财政支持、已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逐步构建“计划--执行--反馈--改进”PPP投融资循环。二是参照国际菲迪克条款,探索开发适合黑龙江省PPP项目合作的通用合同范本,制定包括通用法律条款与项目专用条款两部分构成的合同标准范本,强化合同双向约束,降低项目法律风险,提高运作规范程度。三是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规范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等项工作。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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