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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2016年PPP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29 10:31:13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道PPP

  2016年,在财政部的指导和推动下,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推广应用PPP模式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完善机制制度,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广泛凝聚各方共识,深入推进 PPP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16年工作进展


  (一)凝聚发展,汇聚PPP推广运用正能量。福建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有效投资创造有效供给、实施两批工程包和民生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积极倡导和尝试应用PPP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今年,福建省政协常委会选择 “推进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作为重点专题,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和省民主党派、省直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赴全省各地开展调研,实地了解推广应用PPP模式情况。经过近9个月的调研,11月,举办了省委、省政府与省政协专题协商会,共同谋划推进PPP模式在福建省的运用之策。通过这次专题协商会,既肯定了福建省PPP工作成果,也分析了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提出了九个方面29条建议,充分反映了社会对PPP改革的共识和期待,为加大PPP推动力度提出了较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思路与具体机制建议。


  (二)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建立了省政府PPP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共18个成员单位,省财政厅为牵头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开展项目进行督导调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和落实有关PPP推动工作。省财政厅梳理简化了PPP项目财政内部管理机制,制订了《省级PPP项目财政管理操作流程》,实行“统一受理、并行审核、限时办结”制度,由厅评审中心牵头开展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整合专业力量,将预算评审和PPP政府支出责任审查同步开展,防控财政风险,各相关业务处平行审核,限时办理,提高审核效率;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发布省级项目库清单,省国土厅出台有关PPP项目建设用地的意见,省水利厅印发《福建省水利PPP项目合同范本(试行)》,指导各地规范水利PPP项目合同。大部分设区市政府也成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专项检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采取领导挂钩项目协调机制和项目推进落实机制,促进PPP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快项目推进,不断拓展PPP运用领域。


  一是继续做好项目推介。继2015年在北京、上海举办重点针对大型央企、世界500强企业的PPP项目推介会之后,2016年,福建省又在深圳举办了重点针对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第三场推介会,推出项目111个,项目总投资1699亿元;在福州举办了针对民营企业的6·18民企专场PPP对接会,推介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76个,总投资971亿元。项目推介会取得良好的效果,极大地推动各地策划项目的力度,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二是不断创新项目模式。针对“小散”项目,采取“打包”,“肥瘦搭配”、“捆绑组合”,增强项目吸引力。如:龙岩市通过整合了四个县(区)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使项目总投资达到6.6亿元,凸显规模效益,提高了社会资本投资热情和投资效益,并最终得以顺利落地。鼓励民企“抱团”,以联合体方式,整合各自优势,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有效解决单个民企体量小、无法参与重大项目合作的问题。如: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由上海宝冶联合体中标实施的。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是福建省首个采用BOOT模式的危废处置项目,政府未给予企业任何补贴,还能从项目中获得额外收益,是危废行业特许经营项目的创新。


  三是大力拓展运用领域。推动“存量”政府债务实现转换。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PPP项目是福建省第一个存量改造落地项目,通过采用TOT模式改造创新,对政府性债务转化为企业债务,平滑未来财政支出,减轻财政压力。落地项目已从市政工程、片区开发、交通运输等传统领域,向文化、医疗卫生、旅游、养老等民生短板、新兴领域扩展。


  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录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68个,总投资3512亿元。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32个、总投资553亿元。初步统计,目前累计已落地项目49个,2014年3个、2015年18个、2016年1-10月28个,总投资783亿元,引入社会资本投资613亿元,落地项目数量、规模和落地率呈现逐年上升。共引进社会资本方71家,其中:央企 10 家、占14.09%;国企36家,占50.7%;民企25家,占35.21%。形成了规划储备一批、招商推介一批、招标落地一批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制度建设,加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7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项目策划、完善行业标准、推动项目落地、依法组织采购、增强融资支持和强化宣传培训等六方面要求。8月以来,为加快推动民间资本投资,破解民间资本“进入难”的问题,省财政厅牵头研究调研,结合财政部两个“强制”文件精神,重点选择现金流、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民生领域,实行“一包一策”,起草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 、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养老服务等四个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每个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实施要求、保障措施、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内容。为加强四个PPP工程包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对相关指标要求尽可能量化,包括:工作数量、建设标准、产出标准等;对各地策划工程包提出数量、落地率和时间的要求;项目用地、专项补助和融资增信等保障措施,主要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项目审批机制、公平竞争机制和组织协调方面,侧重于加强“简、放、服”,促进PPP工程包顺利落地实施。同时,根据四个领域的不同特点,对工程包“因包施策”制订针对性的条款。明确对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新建项目要“强制”采用PPP模式,对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养老服务领域新建项目要“强制”进行PPP模式识别。目前实施方案文件已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拟于近期修订后印发实施。


  (五)加大扶持力度,发挥政策鼓励引导。一是兑现奖补支持。省财政厅今年下达了第三批PPP项目奖补资金,已累计对省内25个项目进行前期费用奖补,总额达7314万元。同时,预下达奖补资金近9000万元,支持各地开展PPP前期工作。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支持。针对民间资本PPP工程包项目,省财政2017年拟安排8000万元,对市县每个领域PPP工程包安排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前期经费补助。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领域专项补助标准按现有标准给予上浮10%。三是增强融资支持。10月,省财政与兴业银行共同发起设立了规模为200亿元的PPP引导基金,省财政厅和兴业银行分别出资20亿元,打破当前通行“固定回报”的做法,财政和兴业银行同股同权,充分激发金融部门和基金管理机构的内在动力。目前已储备PPP项目7个,总投资355亿元。同时,组织各地项目与中国PPP基金进行两轮对接,已有4个项目进入审贷阶段。部分市县也通过多种方式增强项目融资服务。福州市采用银团贷款方式,以国开行省分行为银团牵头行,为项目提供118亿元贷款;南平市财政统筹安排了1亿元增信资金,为PPP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总的看,PPP模式推广运用已成为福建省“补短板、促投资”的重要“抓手”,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集中表现在:部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对PPP的内涵和实质存在认识偏差,分行业领域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合同范本还很缺乏,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咨询机制服务能力需持续增强,项目管理、投资回报机制、民间资本参与等方面存在瓶颈等。


  二、2017年工作思路


  (一)坚定改革方向。按照“促改革、惠民生、稳增长”的总要求,牢牢把握PPP改革方向。一是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促进供给方式转变。按照PPP模式要求,在公共项目的立项、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方面,与社会资本开展“全生命周期合作”,实现“物有所值”,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实现投资机会均等。公平对待各种所有制的社会资本,鼓励小规模的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竞争,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民营资本,提高民营资本参与率。合理设定采购标准和条件,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对民营资本实行差别或歧视性待遇。


  (二)推动项目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PPP项目设立、运行、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确保试点工作法治化、可持续,防止走“先发展再治理、先发展再规范”的老路。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实施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管理,加快推动项目规范落地。二是加强策划明确目标。根据财政部提出在中央补助的公共服务领域,实行两个“强制”,财政补助逐步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研究如何在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突破,特别是要制定PPP工程包实施方案,组合“小散”项目、搭配“肥瘦”项目、串联“上下游”项目,科学捆绑,因包施策;并且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在2017年一季度前都要推出一定数量的PPP工程包,年底前要落地50%。三是抓好示范项目。对福建省列入财政部示范的32个项目,要重点推动、跟踪和总结,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加强对示范项目定向辅导,指导项目单位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合理选择运作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确保示范项目实施质量,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性和带动性。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炼可借鉴的路径,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设计,加快PPP项目在相关领域的推广。收集PPP项目成功案例,分类归纳梳理典型案例和实施经验,汇编成册供学习参考。


  (三)落实保障机制。一是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项目流程,减少审批(审核),实施联评联审机制,简化和优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重视PPP项目的“最后一公里”,做到责任到人,抓好项目督导、跟踪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项目落地的“难点”和“堵点”。项目合同签后,必要的审批手续可以并行办理。二是增强融资支持。省PPP引导基金加快项目投放,主动与PPP项目对接,提高运作效率。用好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与PPP项目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对特许经营权质押、收益权质押、资产证券化、担保等提供政策指引,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特别要降低民营资本的融资成本,提高参与项目合作的竞争力。三是加强管理和服务。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公共服务成本,统筹安排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平衡好公众负担和社会资本回报诉求,构建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四是整合资源提升能力。省财政厅继续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整合资源,加强专门力量,对基层开展专项业务指导。按照PPP的开放理念,打造促进PPP发展平台,通过各种协商、合作、交流方式,让更多参与PPP、关注PPP的社会各界,共同为福建省PPP工作出谋划策。建立专家顾问团队,在制度设计、政策研究、项目策划等方面,为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要培育一批高水准的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为PPP业务提供政策咨询、方案设计、评估论证等优质服务。


  三、有关建议


  (一)加快立法进程。加强立法工作,建议尽快研究制订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一PPP政策体系,增强社会资本信心。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政策配套体系,抓紧出台中央层面的PPP项目监管办法、服务规范、标准化合同范本等行业细则,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尽快研究制订有关土地、价格和税收等PPP相关配套政策。


  (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针对实施两个“强制”政策,财政要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建议细化相关的配套政策,研究“强制”领域PPP项目运营标准、回报模式和补助方式等,调动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资本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三)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应统一规范PPP咨询服务,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法律责任,建立咨询机构自律性组织,引导生成竞争有序、透明规范的咨询服务市场。建立全国性PPP专家库,解决基层能力不足、专家不足的问题,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智力支持。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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