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PPP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在新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厅和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PPP模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区PPP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制先行,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全力推进。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短时间内密集召开了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PPP工作推进大会、PPP项目签约大会等专题会议,强力推动PPP工作。二是成立机构,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将推进PPP作为管根本、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地、县成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推进PPP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工作督导检查,为推进PPP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将PPP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新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明确,推进PPP工作主体责任在地县和主管部门,将PPP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强化督导检查。二是分地区分部门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自治区财政厅建立了明确的目标任务责任体系,将PPP任务层层分解,由各地各部门逐一落实到具体项目、部门和责任人。三是建立厅领导联系地州、部门工作制度。财政厅厅领导分地州、部门包干负责,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分别赴15个地州市检查督导PPP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与各地各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办法。四是实行区地集中办公。抽调各地州市财政局一名分管领导,每月末在自治区PPP工作中心集中办公,汇报当月工作进展,逐一说明项目进度。五是坚持按月报告工作。开发PPP项目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PPP工作动态,按月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各地各部门PPP工作进展情况,确保PPP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构建适合PPP模式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及时推出了一批配套支持PPP项目的措施办法。按照“操作指引+政策扶持+制度保障”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PPP指导意见、操作指南、合同管理、项目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项目奖补、操作规程及联评联审工作规程等一批制度办法,为PPP项目加快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及时设立PPP政府引导基金。为增强社会投资者投资信心,加速PPP项目落地,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自治区与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规模2500亿元的引导基金,规模位居全国之首。三是积极落实现有支持和鼓励PPP发展的政策。积极组织PPP引导基金的申报工作,指导督促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申报项目、基金投放审核工作。拨付落地项目奖补资金。四是及时更新PPP综合平台项目信息。要求全区PPP项目纳入全国建立统一的PPP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政策、推介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截止11月末,自治区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推介项目846个,总投资4447亿元。
二、全区PPP项目推进情况
(一)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据统计,2016年初全区计划实施PPP项目共375个,涉及总投资额307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计划实施项目6个,涉及总投资额1030亿元;各地州市计划实施项目369个,涉及总投资额2042亿元。截止10月底,全区实际推进项目437个,较年初新增62个;涉及投资额3338亿元,较年初新增266亿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截止10月底,已落地项目246个,涉及投资总额170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已落地项目3个,涉及投资额158亿元;各地州市已落地项目243个,涉及投资额1551亿元。
(三)全区PPP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财政厅在全区范围积极探索推广PPP模式,充分发挥PPP模式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的促进作用,PPP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创新推进模式,积极转变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广PPP模式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要求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地州市成立相应机构加以推进;自治区本级成立了跨部门联评联审工作机制,联合推进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搭建了自治区PPP综合信息平台,推介及管理全区项目;同时,积极利用各类文件、会议培训、媒体等渠道突出宣传PPP的先进理念,凝聚PPP改革共识,有效提升了全区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二是全区全领域推广PPP模式,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提高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率先实现全区地州市同时推广PPP模式,且实现PPP入库项目全领域覆盖,有效支撑了一批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对缓解各地财政压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了PPP模式的政策功能。
在全区范围看,PPP模式已迅速从理论走向实践,从探索走向成熟,逐步成为引领全区经济发展的新方式,成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动力,成为财政改革创新的新亮点。
三、典型案例
(一)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该项目是石河子师市最大单体投资项目,也是新疆第一个管廊项目,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国2000公里管廊计划建设内容,已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批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已于7月开工建设。
项目咨询公司运用丰富的项目经验,优化方案设计,在有限的综合管廊空间内,科学布置各类市政公用管线,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并与城市环境、道路、地下空间利用等结合,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项目通过社会资本方充分竞争,27年累计节约政府支出12.42亿元。
(二)昌吉回族自治州“阳光食品”PPP项目
项目是总投资1.95亿元,建设投资额7.03万元,入选国家第三批示范项目,已于9月开工建设。
传统食品药品监管完全凭借人力完成,昌吉州食品企业达4万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监管人员仅为400人,难以实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的要求。该项目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利用互联网+、云视频监控、物联网等7大系统11个监控中心,对昌吉州二市、五县、三园区等近4万家企业进行信息化监控。一是实现了食品生产经营流向可追溯、质量可追踪,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二是可减少食品药品企业人力成本10万元/年,有效缓解食药局监管压力。三是建立了公众监督机制,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餐饮企业后厨信息,增强行业经营透明度,最终达到食材从“农田到餐桌”安全用餐环境的目标。
(三)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PPP项目
项目是新疆首个教育类PPP项目,规模包括12所中小学(5所扩建,7所新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总建筑面积179,440 m2,总投资6.82亿元,已于9月开工建设,并入选国家第三批示范项目。
项目通过将12所中小学建设项目打包开展,解决了传统模式下教育项目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问题,满足了辖区内3万余名中小学生就近就地就学需求。同时,灵活引入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采用市场化融资方式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节约了大量政府资源,具有促进教育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四)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项目
项目运行线路总长19.35公里,总投资162.6亿元,已于4月开工建设,入选国家第三批示范项目。
发达省市轨道交通项目通常采用票款或客流量作为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的考虑因素。根据乌鲁木齐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这两种方式均无法有效平衡社会资本的经济利益和政府方的公共利益。结合新疆实际情况,本项目招标创新运用“车公里报价”采购模式(车公里报价:指以每车走行公里服务费作为基础指标所构建的项目财务模式进行报价),在保证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同时,有效提高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和服务效率。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PPP制度保障。一是立法保障缺失。目前国办发[2015]42号文为PPP最高级别的制度文件,但法律层级不够,依然不能作为社会资本方在参与PPP项目时,对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希望财政部加快PPP立法步伐,营造更利于推广PPP模式的制度环境。二是国家部委之间多头发文推动PPP模式,影响了PPP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加大了基层部门的执行难度,降低了工作推进效率。三是目前没有针对PPP发展出台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均分散在各具体税种政策法规中,且仍与传统政府主导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相适应。建议加快建立促进PPP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二)加大对偏远县市PPP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从偏远地县开展PPP工作的实际情况看,经济欠发达、综合财力水平低的县市在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往往较低,引入民间投资困难,造成一些困难地区项目推进较慢。一是建议中国PPP基金加大对南疆经济欠发达地县项目的融资支付力度,为困难地区增信引资,推动当地PPP项目加快落地实施。二是建议对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不适宜运用PPP模式的县市,仍需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