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三公”经费管理实行全覆盖监控
作者: 发布于:2016-12-26 08:28:50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柳州市财政局将 “三公”经费管理纳入财政重点监控范围,出台了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月报制、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全覆盖式监控措施,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源头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要求各单位下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得高于上年预算数、决算数和已公开的支出数,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在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三公”经费编制口径和方法,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以利于公众更好地监督。
二是支出实行动态监控。建立“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和通报预警制度。严格执行“先有预算方能支出”的规定,由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年初预算数进行总量和进度控制,对支出进度过快的单位,支付中心实时予以预警,对超预算数的“三公”经费一律暂缓或停止支付;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分析,对“三公”经费支出异常情况做到及时监管。
三是日常推进信息公开。明确各单位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全市所有市级预算单位按“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方式”的要求,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定期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机制,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总结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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