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有成效
作者: 发布于:2016-12-15 09:16:15 来源:财政部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九江市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科学规划运作,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搭建融资平台。全资注册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为市中心城区棚改承接主体,筹集到位4亿元资金作为该公司融资项目资本金,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始,该公司与棚改融资主渠道银行国开行和农发行进行了多次对接,举行了座谈会,举办了融资材料申报培训班,提升了各实施主体经办人员组织融资申报材料的业务能力。至9月份,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资料已全部报送相关贷款行,涉及相关资金78亿元,其中,12亿贷款已获国开行授信批准,39亿元贷款省国开行贷审会已批准并上报总行,27亿元项目贷款已在审核。同时,在综合考虑融资成本、年限、融资手续、资金使用灵活度等前提下,广泛与各商业银行对接,寻求棚改周转金,目前,通过谈谈判,商业银行对市级棚改项目贷款利率可在基准下10%,既4.4%,年限可达15年左右。
二是用好上级资金。按照相关国家政策,在项目主体和实施主体提供的材料基础上,按总投资8%的比例积极向发改委申报8.2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及时将今年中央财政下达市中心城区1.19亿元棚改资金分配到相关单位或项目,有效地缓解棚改启动资金的压力。
三是科学调度运作。强化制度建设,认真研究拟订《九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运作、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同时,对融资资金综合考虑财务成本,避免资金闲置,科学做出资金需求预算,努力做到按时间节点高利贷,目前,在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从12元授信中申请放款1亿元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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