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北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12-05 09:25:15 来源:财政部
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张北县财政局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
一是凡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都要进行验收。
二是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机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是验收小组要按照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不得私自简化验收程序、改变验收标准,降低验收等级。
四是供应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质量、数量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按国家规定执行“三包”。
五是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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