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答记者问——
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方案出炉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4:42:16 来源:中央政府网
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哪些用途?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其载体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登记证照。法人和其他组织凭登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办理相关事项。
问: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收费?
答:《方案》明确,为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登记证照,以及为已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登记证照,均不收取费用。
问:《方案》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
问:为保证《方案》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答: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协调机制,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制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条例,形成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新能源车 中国与世界一起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