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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征集建立省PPP专家库

作者:四川省PPP中心 发布于:2016-11-15 15:20:28 来源:道PPP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精神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要求,推动全省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建立四川省PPP专家库,并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建立PPP专家库旨在为全省各级财政、发展改革、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相关各方提供技术支持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在PPP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搭建全省权威的PPP专业人才工作平台。专家库主要用于PPP项目相关方委托专家参与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评审工作,省级财政推介和示范项目评审工作,以及业务培训师资储备等方面工作。


  二、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定向邀请三种方式。在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政府部门中任职的专家,向所在单位自荐后,通过单位推荐报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个别理论素养、专业素质、实操经验等特别突出的专家,也可通过自荐报名。财政厅可根据工作需要定向邀请有关专家。财政部公布的前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中工作地点在四川的,经本人同意后自动纳入四川PPP专家库。


  三、专家来源


  应征专家应主要任职于: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


  (二)中介服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造价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等。


  (三)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


  银行、证券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四)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


  (五)政府部门


  省内财政、发展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等。


  四、专家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纪录,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具体要求为: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理论素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3年(2013年1月-2016年11月,下同)公开出版过PPP模式、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以上PPP模式、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论文,或具备其它能够体现PPP专业能力的资质条件。


  (二)在中介服务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方面工作经验,担任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同等职级,能独立担任PPP咨询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少参与3个PPP项目投资分析、方案编制、评价论证的咨询顾问, PPP咨询服务业绩良好。


  (三)在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同等职级,了解PPP项目的操作流程,熟悉PPP项目融资政策、财务测算和风险管控,近3年至少参与3个PPP项目的融资服务。


  (四)在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PPP项目或基础设施融资方面工作经验,担任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同等职级,熟悉相关领域PPP项目投融资管理,近3年至少参与3个PPP项目的投资。


  (五)在四川省内财政、发展改革、行业管理等政府职能部门任职的,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资产评估、会计管理以及行业等专业知识,准确掌握PPP的相关政策,熟悉PPP项目的评价论证,了解PPP项目全流程管理,从事部门PPP工作推动的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


  (六)原则上专家日常主要工作地应为四川省,省外专家须能保证在四川省进行咨询服务等工作需求。


  五、征集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4日以前(以收件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PPP专家或推荐单位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四川省财政厅PPP中心,联系人:马静、杨璐镁,电话:028-8672078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


  (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四川省PPP专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执业资格复印件、公开出版物或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公开出版物需复印封面、目录及封底,并能清楚显示著者和ISBN号码,发表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及封底)、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等。单位推荐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


  自荐专家和推荐单位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客观描述专家的专业能力。


  定向邀请专家及财政部公布的前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中的在川专家仅需填报《四川省PPP专家基本情况表》。


  六、专家库运用


  (一)专家库建成后,相关方选择专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库内专家。


  (二)经遴选确定的四川省PPP专家库名单将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根据“能进能出”的原则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


  (三)专家资格一般为2年,续任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则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附件:四川省PPP专家基本情况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PPP专家基本情况表.doc (查看附件请点击)


  来源:四川省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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