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市财政局稳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政府购买服务能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明光市财政局2014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以来,围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加快推进项目入库、预算编审、项目督查,以及评价运用等,在稳步推进中持续实施,在提炼总结里逐步规范。
加强制度建设。2014年4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主要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力争稳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5月,结合明光具体情况,制定政府购买试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项目,承接主体,购买方式,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全面推进试点工作。2015年3月,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制度措施梳理,规范优化操作流程,抓好配合落实。2016年6月,在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目录基础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7月,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政府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2013年9月至12月,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办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全面推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成为改革事项之一。2014年4月,全局集中学习,5月,组织由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财政局全体人员参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知识讲座。市领导强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学习、运用、传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念及知识,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程序,采用公开、公平方式,推进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工作。2014年以来,各业务股室在实践中坚持向对口管理单位宣传,引导各单位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加快操作规范。推进项目入库。明确购买服务范围,着力基本公共服务。建立部门联络平台,组织购买服务宣传。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满足群众公共需求等,筛选适合社会力量承担项目,建立购买服务动态项目库。推进预算编审。落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要求,适时调整预算编制流程,从动态购买服务项目库中筛选项目,从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有机衔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推进项目督查。明确购买服务项目操作流程,指导购买主体完善合同协议,收集购买主体与承接合同协议,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早实施早完成。推进评价运用。推动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严格要求承接主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台账,做好相关记录,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遵照合同保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运用绩效评价按照约定加快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