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执行状况大调查
1、股东组成差异与项目整体落地情况
根据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实施模式,项目公司股东一般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资,或社会资本独资两种类别。社会资本方出资形式是由其中标人的一方(单方独立中标)或多方(联合体中标)进行相应比例的出资。政府方出资代表是由政府控股的国资企业对项目公司做出一定比例出资。
在355个落地的项目中,政府作为股东参与项目公司股权注资的有262个,占总数的74%;由社会资本单方出资(单独中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共同出资),只有93个,占总数的26%。其中,山东、四川、浙江三个落地PPP项目最多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的方式较明显,只有浙江一省明显显出社会资本单独出资超过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形式,广东省出资形式相对持平。其他省份都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为主。
2、项目推进效率
在政府参与设立的262个项目公司中,从中标到注册项目公司平均用时73天,而在政府未参股的93个项目中,设立项目公司的平均历时为89天,在此看来,由社会资本单方出资 (单独中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用时较长,政府参与项目有利于提升项目整体推进效率。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政府对实施项目的急切程度高于社会资本,政府的主动出资和要求给社会资本带来了更高的紧迫性和提升了积极性等
(五) 跨区域投资的项目落地情况
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探索和成就领先民企甚多,因此此轮PPP浪潮中不少央企、国企跨地域参与了大量的PPP项目。对地方投资环境的熟悉程度无疑也是影响项目推进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将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分为在注册地的项目以及其他不在其注册地的项目,从项目中标到成立项目公司历时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对其注册地地区的项目把控较好,成立项目公司需要用的时间较短,约为72天,在其余较不熟悉的地区推进项目使用的时间较长,约为94天。而民营企业在注册地投资的PPP项目基本与国有企业持平,但在跨地域投资时候则平均领先了近30天,则体现出了更强的适应性和实施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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