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政采推行“三公”原则
作者: 发布于:2016-10-25 09:13:07 来源:财政部
福海县财政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大力推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和透明化。一是推行公开原则:做好信息发布,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所有招标活动均及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将采购信息公告发送到新疆政府采购网或福海县《福海之窗》网政府采购专栏中进行公告,完成采购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布采购结果,增强招标活动的透明度;二是推行公平原则,在招标采购及评审中科学设置评价因素,量化细化分值,减少评委主观因素影响,使评审工作更科学合理,保证优秀供应商进入采购市场,同时规范采购程序和评标内容,加强评标现场管理;三是推行公正原则,加强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监督,对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障了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使政府采购结果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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