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示范项目分析报告
可以看出,两个比值与“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并无明显规律。
具体而言,A值用于反映该省级区域在PPP示范项目上的总体承受能力,所有33个省级区域中,A值高于10%的共有13个。在投资总额排名前五的省份中,河北省、云南省、贵州省的A值较高(高于30%),而山东省的A值仅为5.51%,大连市虽投资总额小,但A值高达46.94%;其他A值超过10%的省级分别是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甘肃省、吉林省、宁波市、海南省、青岛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B值用于反映该省PPP示范项目的平均规模与财政支付能力的关系,所有33个省级单位中,B值高于100%的共有13个,其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排名前17位的省级单位中,仅占4个。B值高于200%的共有4个,分别是北京市、宁波市、青岛市和大连市,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均为项目数量少、投资额大的省级单位,且上述三个副省级城市的A值均高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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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示范项目财政支出层级比较分析
本节对第三批示范项目的财政支出层级进行分析,在所有34个省级区域(包括“兵团”)中,项目数量占比最大的是区县级财政,比例为56.4%,投资金额占比最大的是地市级财政,详情如表1所示。
其中,除了3个直辖市、4个副省级城市(均计入“省级财政支出层级”)和兵团外,有9个省份有省级支付的示范项目,分别是贵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全国排名第31名,以下仅列出数字)、海南省(28)、河北省(8)、河南省(11)、黑龙江省(18)、吉林省(25)、江西省(14)、宁夏回族自治区(30)、云南省(12)。
三、第三批示范项目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第三批示范项目涉及18个行业领域,PPP模式在更多的领域实施,体现了模式的价值和活力;本节对第三批示范项目的行业分布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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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体系的变化
与第二批示范项目相比,第三批示范项目的行业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实现了PPP项目分门别类的系统化管理。具体而言,分类体系有三大显著变化:
1)调整原有行业的范围
i. 轨道交通项目归入“市政工程”类别;
ii. 原有“水务”类别更名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进行分拆,将原有类别下的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归入“市政工程”(管网建设、供水)和“水利建设”;
iii. 原有“市政工程”类别下的能源类项目分拆形成“能源”类别。
2)增设八个一级行业
新增的八个一级行业分别是水利建设、能源、城镇综合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林业、社会保障和其他。其中,“水利建设”和“能源”均是从原有类别中拆分出现,前两批中都有同类项目,并非真正的新增行业。
真正的六个新增行业中,“城镇综合开发”因其综合性高、投资额大、合作期限较长、对区域发展影响较大而广受关注,成为此次示范项目的亮点之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林业”和“社会保障”项目的出现表明:PPP项目进一步向着民生相关、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公共产品领域拓展,成为未来PPP领域发展的新行业;同时,增设的“其他”类别使分类体系完善和科学,其中包括2个会展中心项目和1个质检体系项目,也可视为未来发展的行业方向。
3)细分至二级行业
将18个一级行业分为64个二级行业。
分类体系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体现出监管者对项目类别的认识更为清晰明朗。第三批示范项目的分类体系调整对比情况和二级行业设置情况详见附表2、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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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时序变化分析
本节对各行业的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占比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详见表2所示。
从项目数量来看,示范项目总体行业分布情况变化不大,其中“城镇综合开发”类别的项目从无到有(6.4%)、“医疗卫生”类别的项目数量减少(降幅为5.44%),此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涨幅为3.57%)、“水利建设”(降幅为3.99%)和“文化”(降幅为3.21%)是仅有的变化幅度超过3%的行业。
从项目投资额来看,总体行业分布情况的变化情况较为显著,“市政工程”由于行业范围调整而投资额大幅降低(降幅为29.23%),投资额增长迅速的是“交通运输”(增幅为19.72%)和“城镇综合开发”(9.57%),可以看出行业投资热点的转变。
各行业项目数量和投资额的变动情况如图4、图5和附表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