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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学术周系列活动之一

“PPP立法研讨会”暨“中国PPP学术周2016”隆重开幕

作者: 发布于:2016-10-24 10:46:22 来源:PPP知乎,道PPP

  2016年10月12日,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PPP法律与治理研究院(筹)、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与中国科学院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PPP立法理论国际趋势与中国实践研讨会”成功举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采购研究所所长曹富国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法国经济财政与工业部PPP中心的Frédéric Bobay先生分别做了主旨发言。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张要波副司长,财政部条法司周劲松副司长等出席了研讨会。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财政部条法司、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会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税学院、财经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等政府部门、大学等研究机构、企业、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新闻媒体的专家和代表70多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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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研究员就“PPP立法的若干问题”做了主旨发言。刘院长在发言中指出,PPP的立法是基于共治理念,共治理念包括的涵义有:第一,共治是一种新思维、新方式,不只是一个新概念。第二,共治是一个新的标准,是一个新的坐标。第三,共治是基于行为主义。PPP立法应该突破部门法的思维,更侧重于从行政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基于行为来考虑PPP立法,可能是具有创新性的一部立法,这对理论与实践部门工作者带来很多的挑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曹富国教授做就“中国PPP法的发展与超越”进行主旨发言。他在回顾了中国PPP发展的重要里程之后指出,PPP法要实现超越,即PPP法在理念、政策、实践等方面实现超越。之后曹教授侧重从两个方面讨论了中国PPP立法问题。第一,PPP的类型及其对PPP立法模式的影响;第二,当前我国PPP立法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为一个政府采购的PPP立法问题;作为一个采购政府的PPP立法问题;以及PPP立法与PPP法律体系与PPP立法问题。曹富国教授认为,欧洲PPP立法出现了政府付费型的PPP与使用者付费型的PPP两分法的立法趋势,而我国最近则基于协调部门职能的考虑,拟通过一部分法律来包容这两种类型的PPP。我们需要认真研究这种单一立法模式是否是适当的。PPP意味着国家治理的重大转型,要通过PPP立法促进这一转型的实现。国家治理转型不能仅仅体现在口号上,要落实在PPP法的文本上,通过立法促进改革,促进国家治理的转型。PPP法涉及到多部PPP核心法,还涉及到支撑PPP运行的相关法。PPP法是一个体系,要用法律体系观来看待PPP立法问题。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于安教授做了“PPP类型与政府职责”主旨发言。于安教授认为,公法跟私法的划分是根本原则,不能动摇,这是合作不是融合。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目的是要求政府不得以公共利益名义征收或征用私人财产。PPP立法要尊重市场,尊重市场形成的商业模式。政府采购跟PPP是有密切关系也有区别。现在对PPP争论说明在基本PPP模式上还没有达成共识。我们最终的落脚点还是要回到我们究竟能够容纳多少类型的PPP模式。要真正研究清楚英国PPP经验,为促进完全中国化的PPP模式提供借鉴。


  法国经济与工业部项目主任Frederic Bobay 做《公共采购法视角下的法国PPP法与特许经营法》主旨发言,其发言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第一,从大范围上来讲法国特许经营的模式;第二,法国最新的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的变化;第三,以可及性为基础的PPP;第四,结合实际的工作,怎么样来批准一个PPP的项目,整个项目评估的流程;第五,介绍一下法国PPP项目的优先次序排列,用什么样的标准来挑选出PPP项目当中那些最为优先发展的项目。


  本次PPP立法研讨会的召开,还意味着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由中央财经大学PPP法律与治理研究院(筹)和中国公共采购研究所发起的“中国PPP学术周2016”系列活动的展开。


  在本次“中国PPP学术周2016”召开的首日,除了本次研讨会之外,君合律师事务所还主办了“中国PPP学术周2016”之PPP立法研讨会-君合专场活动,侧重从中国PPP法律发展实践的角度讨论中国PPP立法问题。  PPP知乎 ID:PPP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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