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正式出台推广运用PPP模式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6-10-08 11:03:46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保康县正式出台《保康县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对PPP模式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流程作出详细规定。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综合开发、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与其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应当积极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并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在建或存量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将政府性债务转为非政府性债务,提升运营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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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保康县将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明确工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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