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举措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作者: 发布于:2016-10-07 12:10:5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政府采购中心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一是优化集中采购工作方法和内部操作程序。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在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采购文件中公布项目预算。创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方式,将原来“一项目一开标”的询价采购工作方法优化为“多个同类询价项目集中开标”,实现采购的规模化、集约化管理。
二是坚持招标信息公告和评审专家抽取制度。将所有招标采购公告和中标成交结果上网发布,并在中标成交公告中公布评审专家名单,确保采购信息公开。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三是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技术需求实行挂网公开征求供应商意见制度,最大限度降低采购风险,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良好的公开、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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