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推陈出新还是新瓶旧酒
作者:莫尼塔 发布于:2016-09-21 14:02:42 来源:PPP政策解读
PPP项目民间资本参与度低
PPP项目中的第二个P一般理解为“社会资本“而非仅仅是”民间资本“。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目前入库的示范项目投资额度大、期限长,民营资本难参与;
第二,民营企业融资能力弱于国有企业;第三,民营企业谈判地位低。
PPP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PPP项目资金结构一般是30%资本金,70%银行贷款。30%资本金中,政府出资比例为5-30%。财政支付能力强的地方政府,一般会确定一个收益率,社会资本议价空间不大。财政支付能力较弱的地方政府,会以整体拆迁作价入股。大部分资金由社会资本方和银行提供。
PPP项目地方财政保底可能性大
莫尼塔调研了解到,PPP项目中,现金流充裕的项目、现金流有缺口的项目和完全由政府付费的项目约各占1/3左右。现金流较差的项目,社会资本方会要求在合同条款里约定固定收益和回款方式。业内认为,PPP项目的可持续性在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地方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张。
PPP实际落地弱于预期
一般而言,财政实力较强的地市级以上PPP项目容易获得银行和社会资本的青睐,落地状况较好。从项目操作环节看,目前上报的落地金额都按合同签约金额计算,合同转化为实际开工还有一定的时间滞后。
专项金融债降温
去年开始的专项债,由于一些地方项目申报和审批仓促,缺少前期项目认证。在加强资金管理后,一些项目不达标的资金,被要求退回,影响了专项债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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