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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麟游县财政局“把五关”强化政采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9-21 10:00:42 来源:财政部

  为了进一步提升麟游县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麟游县财政局从五方面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


  一是严把管理关。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管分离”的要求,麟游县财政局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股,与县政府采购中心分设办公,并将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采购方式审批、采购监督、预算审查、质疑投诉处理、业务培训等相关职能划归政府采购管理股,形成了采管分离、互为监督、制约平衡的工作机制。


  二是严把预算关。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今年6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麟财发[2016]144号),明确要求采购人对凡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审批,凡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县财政局不予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强化了预算的刚性约束。


  三是严把程序关。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政府采购申报审批、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询问质疑答复、采购项目验收、资金支付程序全过程和关键环节的明确和细化,确保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运行。


  四是严把监管关。县财政局建立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制度,要求凡在麟游县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分网备案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在麟游县采购中心进行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是严把公开关。全力发挥“宝鸡市政府采购网”这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等不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对需要进行上网公示的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严格把关,及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政府采购全过程置身于民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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