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山西省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本次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围绕“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的内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分级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5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将为建立常态化的全省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上一篇:重庆严禁违规采购二类疫苗 全过程可追溯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