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加力推进PPP改革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9月5日下午至6日上午,财政部史耀斌副部长率金融司董德刚副司长、PPP中心韩斌副主任等,在广东省财政厅曾志权厅长的陪同下到惠州市检查指导PPP改革工作。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参与主要调研活动,市政府副市长邓庆忠全程参加调研。
9月6日上午,史耀斌副部长一行先后来到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PPP项目第三东江大桥江北施工点和马安生活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PPP项目点考察,实地了解我市PPP项目推进情况。两个PPP项目的主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考察结束后,财政部调研组一行在市财政局召开PPP改革专题座谈会。
在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后,史耀斌副部长对我市PPP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史副部长认为:惠州市委、市政府对PPP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坚持政府主导,PPP改革进展顺利,开创了PPP改革的新局面,亮点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主动研究,政策吃得比较透;二是PPP项目比较多,推进迅速有力,建设成效明显;三是积极实践,细化制度建设,规范平台运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四是善于思考探索,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注意总结归纳,为上级完善PPP政策措施提出了比较有见解的建议。就进一步深入推进PPP改革,史耀斌副部长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要在全生命周期内提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深度,特别是加强在设计、建设和运营周期内长期稳定的有效合作,切实体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在PPP项目上的合作伙伴关系。二是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在推进PPP工作过程中,需要不断摸索,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和相关立法,健全税收政策、土地政策、中长期规划、绩效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扶持政策。三是要大力提高民营资本参与度。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注重发挥市场力量,通过完善制度和政策来解决民营资本的权益保障问题,充分调动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
史耀斌副部长对座谈交流过程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回应:一是关于立法问题。财政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PPP立法工作,强化顶层制度设计的统领作用,尽快先行出台PPP条例,解决目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的平等合作关系。二是关于预算安排比例问题。财政部将根据全国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全面考量各地财力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明确年度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占年度预算支出安排的比例。三是关于全过程信息披露、PPP工作培训和案例分析等问题。财政部PPP中心将研究完善信息披露规程等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公开、透明、细化;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与省级财政部门沟通协作,适时开展PPP业务培训,解读政策法规,编印案例分析,答疑解惑。
曾志权厅长在座谈会上汇报了全省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推进PPP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就推进PPP工作向财政部调研组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强化国家顶层设计,重点考虑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提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信任度。尽快研究从法律法规层面保障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合作方合法权益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二是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立法和指导。突出分类指导和总体要求相结合,规范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加大力度完善激励机制。除设立财政奖补政策外,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从经营环境、优惠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度支持。四是建立完善协同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项目管理各环节职责分工,将PPP项目管理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位,推动PPP项目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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