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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金多管齐下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9-06 09:10:4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具体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努力形成人人知晓政府采购、人人关注政府采购、人人遵守政府采购的良好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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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立即废止,需新建的马上新建,通过清理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确保有章可循,确保不出现制度空白。


  三、健全机构,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执行“管采分离”规定,将采购执行机构从监管部门彻底分离出来,改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政府采购执行业务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牌子。强化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实现资格准入制度,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努力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扩面增量。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进一步拓宽货物、工程、服务范围,特别是服务类项目。加强工程类采购管理,做好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工作,逐步将工程类采购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达到政府采购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例“双提高”的目的。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夯实政府采购基础,把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制定采购文本(招标文件、合同、信息公告内容等)、技术规范、采购程序、办公设备配置等方面标准化范本和配置标准,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以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分办法和标准、联合体投标等方面严格落实强制采购要求和优惠采购措施,确保“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到位。


  七、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加强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与工商、税务、银行、建设、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杜绝供应商围标、串标、虚假应标等违规现象,建立供应商“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运行机制,促使供应商守法经营、诚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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