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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芦溪多措并举规范乡镇政采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8-25 10:02:53 来源:财政部

  近期,芦溪县财政局对全县9个乡镇2015年以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政府采购意识较淡薄、财务处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印发相关制度汇编等形式,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使乡镇领导及财政采购操作人员提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自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办事流程。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对于乡镇执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采取一次性告知制,重点对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及配置标准作出具体明确的说明,缩短申请、审批、拨付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办事效率。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度。要求各乡镇按规定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一经确定,必须坚持按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未经同意审批,中途不得增添采购项目。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的要求不予审批。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政府采购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凡是发现存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行为未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规定进行追责,坚决杜绝私自采购行为,维护法律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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