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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首个PPP项目落地开工

作者: 发布于:2016-08-23 14:32:16 来源:财政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开工奠基启动仪式于2016年8月18日在和田市垃圾处理厂举行,参加人员有:地委领导、北京援指领导、地区财政局、地区发改委、地区住建局、地区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和田市相关单位。


  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为和田市和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资合作的项目,覆盖和田地区“一市三县”(和田市、和田县、洛浦县、墨玉县)。总投资约为7.38亿元,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2年),自PPP合作合同签署之日计算。采用垃圾焚烧发电德国工艺技术及进口设备,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日。项目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境内,地处和田市吉亚乡沙漠腹地,离城区约20km,在和田市现有卫生填埋场以西,西部约2.3km处有217国道通过。厂址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东经79°59′33.34″,北纬 37°14′27.24″。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为1500t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1000t/d,采用2×500t/d的焚烧线;二期增加一条500t/d的焚烧线,预留二期建设用地,垃圾储坑和卸料平台一次建成,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配套新建处理300t/d的渗滤液处理车间。主要环保措施有:新建1座80m烟囱(暂定),对焚烧炉烟气拟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水)+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NaHCO3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焚烧炉烟气各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排放限值要求。工程各类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炉渣外卖给建材厂综合利用;飞灰固化后检测其浸出毒性,若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区处理,对于不能满足规定的飞灰,按危险废物管理,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是和田地区首个落地开工的PPP项目,该项目对和田市服务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有效改善和田各族群众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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