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力推PPP立法“两法合一”

作者: 蒋梦惟 张畅 发布于:2016-08-17 09:53:16 来源:PPP政策解读

  困扰业界已久的PPP立法正迈上快车道。在昨日召开的2016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表示, PPP改革正面临着观念转变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配套等多重难题,财政部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PPP立法工作,从而强化顶层制度规则的统领作用。鉴于PPP与特许经营存在高度重合,如何实现这两大领域已有法律草案的“两法合一”,将成为PPP立法道路上的最大挑战。

0.jpg


  史耀斌在论坛上披露,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拟采用PPP模式的储备项目达9285个,总投资超过10.6万亿元,此外,财政部还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两批共计232个示范PPP项目,总投资超过8000亿元。至此,PPP热潮席卷了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数十个领域,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稳定锚。


  PPP模式的火爆,成文的PPP法出台显得尤为重要。实际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早已分别就“特许经营立法”和“PPP立法”谋划多时,前者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11个部委推进的《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后者则是财政部在今年初起草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但因两套立法存在诸多重复,在实际操作中尚未达成共识。例如,两套立法均涵盖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公用事业领域,且在具体运作方式上都建议采取转让-运营-移交(TOT)或者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就PPP模式而言,若按照收费对象进行划分,可分为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两类。”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表示,“由于公共服务的特殊性质,向使用者收费需征得政府许可,这就是常说的特许经营,本质上是PPP的一个组成部分。”孙洁表示,正是由于PPP模式已涵盖特许经营,考虑到同一个领域出台两套法律的可能性较小,实现“两法合一”还需要更多统筹安排。


  在业内看来,这是国务院首次强调PPP立法合二为一,将有助于减少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不确定性,也让PPP实操问题可以在一部法律下解决。


  不过PPP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守清提醒,虽然从学术层面看,两部法律草案没有本质差别,无非是PPP立法比特许经营法范围更广些、内容更具体些,“但两法合一 最大的挑战在于两个部门如何妥协,包括法律名字、适用领域等,还有目前PPP模式推广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诸如PPP法律救济、金融机构介入问题、投资者退出等”。


  相关新闻
  环保PPP单体投资明显上涨


  日前,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发布了对近期十分火爆的环保PPP项目相关分析。撰文中,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明确表示,现阶段,环保PPP项目单体投资金额越来越大,动辄就有三五十亿元,现在低于十亿元的项目在环保圈里都已经算是小项目了,近期仅北京通州就推出了8个标段共280亿元的项目。对此,赵笠钧解释称,现在的PPP项目强调环境效果付费,政府在推PPP项目的时候,从综合性的整体效果出发,会倾向于进行整体打包,以形成统一的效果,从而使得项目金额越来越大。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迅速抢夺PPP项目蛋糕,国资、民资抱团潮四起。记者梳理发现,在一些环保PPP项目的竞标上,很多民营环保企业都在与葛洲坝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等众多央企、国企组建联合体参与竞标,寻求前期工程建设和后期项目运营的衔接、配合。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