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系统全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0:27:22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潜在风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创新,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提前半年全部建成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内控机制建设启动以来,省财政厅坚持全省上下“同下一盘棋”,整体推进全省财政系统内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都把内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制度建设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内控工作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理顺了内部控制工作运行机制。省财政厅把市县内控工作列为厅机关2016年重点专项督查事项,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在全省财政系统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专人管,全体干部齐参与的良好局面。结合全省财政工作实际,探索建立起“1+8”内控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类风险事件的风险点、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督促通过机制优化、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强化对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把风险化解在流程中,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内控制度落实和对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上,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据统计,全省(不含青岛)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共出台内控基本制度186个、专项风险控制办法1457个,内部各处(科、室)制定操作规程3251个。截至6月底,覆盖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的内控制度体系初步建成,为全省财政系统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推进法制财政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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