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六项措施打造政采阳光形象
一、继续依托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田信息网,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措施,规范发布全地区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政府采购信息,力求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方面公开、透明。
二、继续推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网上公示。通过技术参数标前网上公示,将质疑消除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最大程度体现“三公”原则。在采购项目招标前,将采购人提交的技术参数以公示的方式,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6年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大了公示力度, 1月-6月期间受理的14个公开招标项目,除涉及公共安全的2个项目外,共对12个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参数均提前公示,提前公示项目比例为86%。
三、在全疆率先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项目。为进一步体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提高采购监管效能,通过地区本级先行先试、县(市)级逐步跟进,在政府采购领域内将政府采购招标信息、采购项目预算、中标结果、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七个方面进行规范,分别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田信息网进行公开。目前地县两级政府采购中心在全疆已率先完成七个方面公开要求。今后还将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模块开发进度和部署,及时跟进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四、梳理上报政府采购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就是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的改革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政府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等。和田地区财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府采购部门的所有事权进行全面梳理、清理,现已完成政府采购权责清单的梳理、上报审查。
五、继续推行政府采购区域联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实行区域联动,发挥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能力及优势,通过对通用货物和服务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服务的采购办法,打破现行块块分割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通过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等采取政府采购区域联动、分级管理的方式,有效减少和田地区重复招标,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六、开展代理机构2015年度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和田地区地县两级财政部门目前抽取7家在和田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作为代理机构2015年度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对象,并随机抽取了29个代理的政府采购业务作为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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