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PPP模式遇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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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于今年3月在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投融资体制改革历史上第一份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明确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在意见中,有三处直接提到PPP模式,下面我们基于PPP模式的角度解读这一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一、 转变政府职能,PPP模式受到认可
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中首先提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而PPP模式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故应结合PPP模式在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尽快予以完善。
二、完善政府投资体制,鼓励PPP模式
意见第三部分“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中提出鼓励PPP模式,首先,将特许经营与政府购买服务并列,都作为PPP模式的方式,明确了PPP模式与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之间的关系,结束了长久以来模糊不清的局面。其次,界定了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不仅包括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类,还涵盖了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依托PPP模式,可有效实现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再次,列示了PPP模式的投资形式,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收益。最后,加大配套措施支持,合理把握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稳定项目预期收益。除此之外,还可借助工程咨询、金融、财务、法律等第三方中介结构的专业能力,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项目实施的有效性,最大限度保障项目的成功。
三、推进配套改革,规范并完善PPP模式
最后一部分“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提出配套改革,加快推进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医疗、教育、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可有效改善以往很多领域价格由政府定价,社会资本参与时处于弱势、议价空间较小、收益难以保障的困境,点燃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同时,要求研究推动土地制度配套改革,明确PPP项目中土地取得方式,确保PPP项目土地顺利取得。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健全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畅通PPP项目融资渠道,保障项目资金来源。
另外,除了上述直接提到的关于PPP模式的改革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还有许多利好PPP模式的“动作”,如优化管理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投资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等要求;创新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作用,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健全监管约束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分工协作,加快立法工作等。因此我们期待在上述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保驾护航下,PPP模式能够迎来新契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