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海洋开发维权
我国将引导民企进入武器科研生产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要求
军民融合整体效益潜力巨大亟待挖掘
《意见》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但也要看到,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和统管体制缺乏、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有共识难落实等突出问题,军民融合整体效益与巨大潜力亟待挖掘和进一步发挥。
《意见》明确,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使经济建设为国防建设提供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国防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同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即遵循党的领导、强化国家主导、注重融合共享、发挥市场作用以及深化改革创新。
此外,《意见》要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加强统一领导,搞好军地协调。健全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
规范需求对接,促进资源共享。按照研究提出、分析论证、归口上报、综合平衡、审核确定、落实反馈的程序,建立军地需求对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要按事权划分,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保障,着力推出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和举措。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监督评估,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综合性法律立法。建立完善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防范和控制国家安全风险。加强考查督导,建立问责机制。
《意见》最后强调,军地双方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注重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自觉把经济布局调整同国防布局完善有机结合起来。军队要遵循国防经济规律和信息化条件下战斗力建设规律,自觉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重点
1推进空域管理动态灵活使用
《意见》提出,加强基础领域统筹,增强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整体支撑能力。优化空域结构,推进空域分类管理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立空域动态管理、灵活使用机制。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军地需求,综合运用重要资源。加强交通领域军地资源、信息、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共享与协作,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
2引导民企进入武器科研生产
加强产业领域统筹,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行业封闭,推进社会化大协作,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扩大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渠道,构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推动军工技术向国民经济领域的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积极参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3国防科研平台加大开放力度
加强科技领域统筹,着力提高军民协同创新能力。整合运用军民科研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和潜力,广泛吸纳专家强化顶层规划设计,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国防科研平台向民口单位开放力度,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4激励地方单位培养军事人才
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完善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使用体系。拓展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范围,构建地方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创新成果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服务的政策制度,健全依托社会开展军事人才专业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对承担军事人才培养任务的地方单位,国家在条件建设、财政投入、表彰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营区水电气热纳入城市基建
加强社会服务统筹,提高军队保障社会化水平。完善军地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统筹军地文化建设,加强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军队各项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军队饮食保障、商业服务和油料保障社会化,将营区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调整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6军地应急行动健全协调机制
强化应急和公共安全统筹,提高军地协同应对能力。加强军地应急力量建设,健全军地应急行动协调机制,调整优化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结构,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国家卫生应急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军地应急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改善军地应急力量训练条件,加强人才队伍、科技研发能力建设。
7兼顾海洋维权制定国家战略
统筹海洋开发和海上维权,推进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统筹兼顾维护海洋权益,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实现开发海洋和维护海权的有机统一。加强行动能力和保障设施建设,进一步形成党政军警民合力固边戍疆新局面。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切实维护国家海外经济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深化国际军事交流合作。
■解读
经济国防处理不好易致发生零和博弈
国防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姜鲁鸣分析,此次《意见》是对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全要素多领域的框架设计,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方面主要涉及8个领域和20多个方向。此次《意见》发布不仅体现了世界军民融合大趋势,也深刻反映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战略需求,即满足国家安全需求和发展的战略需求。因此,此次军民融合在基础领域、产业领域、科技领域、人才培养、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军民融合战略部署有了更全面的阐释。
我国通过权威性文件的形式打开军民融合发展的大门,在整体方向上有一个清晰的规划,初步解决了军民融合发展需要在哪些领域展开的重大问题。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导致两大建设产生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如果处理好了,能够使得国防经济建设发展起到正向推动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乃至增加就业,共同带来效益合力。当然,如何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是各个国家目前都在探讨的问题。
此次《意见》还专门就海洋权益和海洋开发提出一定要求,涉及海洋经济开发一体化发展,主要覆盖到安全和发展的问题,这也是军民融合深入拓展的重要领域。
今后,在贯彻《意见》军民融合方面应该在管理体制上有一个有效统筹,消除军民分离的二元体制结构。同时,建立由国家主导的市场运作融合机制,对于不同利益主体不能用简单的方式进行,要采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综合进行。
姜鲁鸣表示,推动军民融合关键要发挥党和国家的核心作用,用坚强意志力来破解既定利益集团对军民融合发展的阻碍,确立国家在军民融合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引导和汇集社会优质资源积极参与融合,形成推动两大建设融合发展的社会合力。
同时,坚持两种需求的统筹,坚持市场运作,在融合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把有利于国家整理军民融合的发展需求有效转化为各个地区、各个单位的内在一种追求。
此外,要坚持创新驱动,把军民融合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把国防军队的创新体系纳入国家大的创新体系,使得军和民两个创新体系有效兼容,并坚持法治保障和文化支撑,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
京华时报记者 潘珊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