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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面向社会征集PPP评审咨询专家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09:48:24 来源:襄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a href=http://caozuoshiwu.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操作</a>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发挥专家智囊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评审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评审咨询专家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发挥专家智囊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评审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家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征集入库相关专家主要包括:财政、金融、经济、会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投资咨询、工程管理、建筑工程、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建设、水利、法律等行业从业经验丰富、知识系统全面、具有一定专长的人员。


  二、申请专家的基本条件


  1、熟悉掌握PPP相关行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能胜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出具评审咨询意见。


  4、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 岁以下,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


  6、评审咨询专家的资格条件每三年检验复审一次,检验复审合格的予以续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家主要职责


  1、受市财政局委托,提供相关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评审咨询工作。


  2、承担市财政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的权利、义务


  (一)评审咨询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的知情权;


  2、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3、是否通过项目评审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和咨询劳务报酬权利。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咨询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对PPP项目从专业角度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予签字确认。


  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项目情况和评审情况,不得泄露知悉的各种秘密。


  4、解答有关方面对PPP项目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疑问。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申请程序


  1、专家报名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的,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的,需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和参加过有关专业评审咨询经历。


  2、申请专家需填写专家申请表(见附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验原件),填好后请于5月30日前,将专家申请表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方式,至襄阳市财政局投融资管理科,并发送电子版文档至联系人邮箱。


  3、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以确定是否入选,入选专家市财政局将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联 系 人:吕紫乾


  联系电话:18672708127  0710-3535383


  电子邮箱:150539086@qq.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财苑路23号


  邮政编码:441021


  附件:襄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PPP)专家顾问申请表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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